
真的好看!可惜名字又被改壞了。台灣譯作《險路勿近》,大陸譯作《老來無依》,觀乎三個名字,大陸的名字是最貼近主旨,若真的用這個名字,你會入場看嗎?
《二》片的主線其實就如中文戲名一樣簡單。1980年的美國,一個貪心的男人(Josh Brolin飾演),偶然闖進一個剛發生兇殺案的地方,不僅沒有報案,還私自偷去遺留在案發現場的二百萬美金,結果被一個殺人成性的狂人追殺。
如果電影就是這麼簡單,《二百萬奪命奇案》這個名字是絕對配合。但事實當然不是這樣,《二》片的主角是由Tommy Lee Jones飾演的一個三代都是做警察的老差骨,一開場的VO,就表明了他已經就此案追查了一段時間,但一直都未能了結此案,還節外生枝,結果是怎樣?自己入場看吧,但有一個忠告是,一定要留心看到最尾,因為《二》片會在一個不會預期完結的地方完結。
雖說Tommy Lee Jones是主角,但他的戲份不多,追殺的場口更多得(更震懾得)讓人忘記了這個警察,是有點喧賓奪主的感覺,我有這樣的感覺是因為開場的VO,要再過二十分鐘Tommy Lee Jones才出場,我還未知道那段VO是出自他的口中,同時我已經被由Javier Bardem飾演的殺人狂搶去大部份注意力。
那為甚麼說《二》片很好看?因為攝影佳、選角好、還作製作細緻。攝影的佳處很難在此表明,都是自己去看看好了。選角好,Javier Bardem在戲中的樣子,如果在街上見到他,真的要「運路行」,他亦演得入型入格,實在值得一讚,今屆奧斯卡能獲得最佳男配角,真的實至名歸。製作細緻,很多別人會忽略的地方,如鏡頭擺位和畫面佈局,都看得出是有經過細心考慮而構成的,Set Decoration同樣令人拜服,同樣在這裡說不出。(回頭一看這段文字,其實很廢。哈哈!)
整部電影,一首配樂也沒有用上,但卻製造出無限緊張氣氛,能有這樣的效果就是那些寂靜的場面,配上既有的環境聲效,令你屏息靜氣去看著殺人狂一次又一次胡亂殺人(他用的凶器、他的說話、他的行為更令人覺得他的「狂」),這是不容易做到的,如果《二》片直到Credit完畢都沒有配樂,我會真的打一個「X」字。(註:不是髒話。)
這次覺得《二》片好看,反而不是戲情,是一些技術層面的東西。如果一部電影能以技術取勝,戲情是否會變得次要?相反又會不會如是?
PS1: Javier Bardem演出的下一部出作品很快便上映,就是"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",《愛在瘟疫蔓延時》。有點老土的名字。
PS2: 《二》片的導演是 Coen Brothers;攝影指導是Roger Deakins,上一部作品是"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"《叛逆暗殺》。很kitsch的中文譯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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